1、含義不同:
(1)防爆電機是一種可以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的一種電機,運行時不產生電火花。
(2)電機(英文:Electric chinery,俗稱“馬達”)是指依據電磁感應定律實現電能轉換或傳遞的一種電磁裝置。
2、用途不同:
(1)防爆電機主要用于煤礦、石油天然氣、石油化工和化學工業。此外,在紡織、冶金、城市燃氣、交通、糧油加工、造紙、醫藥等部門也被廣泛應用。防爆電機作為主要的動力設備,通常用于驅動泵、風機、壓縮機和其他傳動機械等。
(2)普通電機不能再易燃易爆的場合使用。
3、分類不同:
(1)防爆電機:
① 按電機原理分:
可分為防爆異步電機、防爆同步電機及防爆直流電機等。
② 按使用場所分:
可分為煤礦井下用防爆電機及工廠用防爆電機。
③ 按防爆原理分:
可分為隔爆型電機、增安型電機、正壓型電機、無火花型電機及粉塵防爆電機等。
(2)普通電機:
① 按工作電源種類劃分:可分為直流電機和交流電機。
② 按結構和工作原理可劃分:可分為直流電動機、異步電動機、同步電動機。
③ 按起動與運行方式可劃分:電容起動式單相異步電動機、電容運轉式單相異步電動機、電容起動運轉式單相異步電動機和分相式單相異步電動機。
④ 按用途可劃分:驅動用電動機和控制用電動機。
⑤ 按轉子的結構可劃分:籠型感應電動機(舊標準稱為鼠籠型異步電動機)和繞線轉子感應電動機(舊標準稱為繞線型異步電動機)。
⑥ 按運轉速度可劃分:高速電動機、低速電動機、恒速電動機、調速電動機。低速電動機又分為齒輪減速電動機、電磁減速電動機、力矩電動機和爪極同步電動機等。